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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业心得
笔者从业十几年,先后担任了五十余家企的常年,短则三年,长的达八年之久,每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维持在十家左右,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一做常年法律顾问能全面锻炼律师,是律师开拓案源的主要途径,是律师一项较为稳定的收入源。
有的律师不愿意做常年法律顾问,原因是嫌做常年法律顾问收入少费时多办事繁。在北京,通常做常年法律顾问,每家收费在2至15万元左 右。这与接大案子相比,确实收费不高。至于是否费时,则因单位而异,有的单位对法律顾问比较依赖,遇到法律问题,必请律师到场咨询或提意见,甚至规定律师 每至少一趟;有的单位,简单问题自我消化,若系疑难问题,方请律师驾临。律师办理诉讼或仲裁案子流程简洁,俗称三部曲即准备材料出庭领取 判决书或裁决书。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远比承接案子要繁琐得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常要提供下列服1解答法律咨询;2参与合同谈判及合同书 起草和审查;3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4签发律师函;5进行律师见证;6专项调查;7专项代理;8协助聘请方健全各项管理制度;9出席会议参 与决策;10法律讲座。
由此可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没有承 办诉讼或仲裁案子那么轻松,但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做常年法律顾问也是如此,既有不利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笔者的经验是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至少有三个好 处一是能全面锻炼律师各方面的才能,刘桂明先生总结律师的功能有四个方面即解释功能预警功能主张功能辩护功能,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这四个功能 都有可能动用,一个也不能少,是检验律师的试金石,是律师全面展示才华的最佳机会;二是律师开拓案源的主要途径,你担任某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该单 位的诉讼案子或仲裁事项,除非你不愿意做或做不了,否则肥水绝不会外流,越是担任大的单位的法律顾问,你就越有机会承接大的案子,越是担任大的单位法 律顾问,你就越有机会办理复杂的非诉讼法律事,越是担任大的单位法律顾问,你赚钱的机会就越多;三是一项稳定的收入源,如果你一年担任十家单位常年法 律顾问,每家均叁万元,就意味着三十万元到账,这样,你就有了基本保障,至少你一年的办公费用有人替你埋单了,你就可以放心开拓别的业,你就可以有选 择性的承接诉讼或仲裁案子!
二在同当事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必明确服对象含不含服对象的关联公 司或关联单位服内容越具体越好服时间设立上限服费用及支付方式。page
大凡做律师的都有同感替委托人或当事人办事都能尽职尽责,给自己办事往往糊涂透顶。律师在同聘请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时, 一定要明确上述四项内容,否则会哑巴吃黄连有理没法说。作为聘请方,都愿意少花钱多办事,本单位的法律事项,你当然得顾问,本单位关联单位甚至本单位 员工的法律事项也想请你把关。如果没有约定服对象,遇此情况你干不干?如不干,就有可能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年续签就有可能泡汤;如干,你会觉得委 屈,原因是费力不见利。关于服内容,一定要明确哪些内容要即另行收费。关于服时间,亦应界定清楚,原则上,每不超过半天即四时,否则,要 增加费用,并明确增时计价标准。关于支付方式,最好是一次性支付。对于经营稳健和守信的单位可接受按月或按季支付。有的单位之所以请你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往往是遇到了棘手的事情需要律师处理,一旦事情办妥,律师的作用在他们的眼里就是可有可无了,若不是一次性收取顾问费,很有可能,你就会白费工夫,当然, 你可以打官司,但毕竟是一件难为情的事情;有的单位一旦陷入经营困境或人事更替或突然关张甚至人间蒸发,你若不是一次性收费,后续费用就有可能成为 。
三要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作为受聘方的律 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掌握聘请方基本情况
律师要主动掌握而不是被动接收聘请 方各方面的情况涉及保密事项除外,包括聘请方高层管理人员分工及行事风格法人治理结构及运作程序分子机构设置情况基本规章制度业所涉法律法 规及规章所在行业特点及动态等。
二要提供高质量的服
如上所述,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有可能涉 及十个方面的服,律师必须熟悉聘用方基本情况,对聘用方业所涉法律法规乃至部门规章聘用方所在协会的管理制度有精湛的理解,律师必须具有极强的敬业 精神和熟练的操作经验,否则,奢谈优质服!律师一次的失误一次不经意的疏忽,都有可能给聘用方留下不信任的映像。
三提供服要及时
聘用方均希望律师召之即,但是作为律师不可能只为一家单位服,因此,律师在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时,必要留有余地,最多保证重大事项24时内到位,一般事项不超过3天。为了能切实履行合同,律师最好指定一名同事或助手同为一家单位提供常年法律 服,即或你外出或有其他事先已安排的事情需要处理,你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如果你没有急于办理的事物,你最好是亲自出面,哪怕是,也要按时完成 聘请方交办的事。一次迟延,聘请方还可以理解,再而三的迟延,聘请方就有可能另请高明。page
四要经常同聘请方尤其是聘请方决策人员或联络人员沟通
有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顾而不问,聘请方不招呼, 绝不露面。笔者的经验是即或聘请方不招呼,也要主动同聘请方决策人员或联络人员沟通,一方面是联络感情,加深了解,另一方面是寻求服机会。律师发现聘 请方存在制度缺陷,就应主动提醒聘请方予以完善,律师发现聘请方存在某一风险,就应建议聘请方尽快采取措施,律师得知聘请方业所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出 现变动,就应及时告知聘请方予以关注,律师获悉某一商业机会而聘请方完全可以胜任,就应该同聘请方探讨并尽力促成,或许你还会有意外的收获!总之,要让聘 请方了解法律顾问绝不是可有可无,而要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你是最佳人选!